1980年 7月127期上一篇下一篇

#發行日期:1980、07

#期號:0127

#專欄:

#標題:砷在本省的污染問題

#作者:李錦地

前言

台灣使用之砷製品

農業用含砷殺菌劑

威脅人體健康

結論與建議

表一:民國66年本省進口之砷製品及其數量。

表二:民國66年本省工業用砷情形。

表三:民國66年台灣含砷殺菌劑耗用量。

表四:本省施用含砷殺菌劑之植物病害。

表五:本省民國66年所使用之含砷殺菌劑。

 

 

 

 砷在本省的污染問題


前言

自然環境中,砷主要以砷化物的形態,與黃鐵礦或其他金屬礦物共存。冶煉金屬礦的過程中,大部分的砷被氧化成三氧化二砷及少量的四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等,這些砷化物可自煙道落塵中回收,以供工業、農業和醫藥等用途。

砷化物為有毒物質,並非生物新陳代謝所需之元素。砷可直接經由呼吸和皮膚接觸,引起皮膚和呼吸器官的潰爛。砷亦可經複雜的食物鏈,由水體進入高營養階層的生物體,這些生物體中,以水生生物的砷含量最高。

據報導,歐洲許多葡萄園工人,因使用含砷殺菌劑不當,及生吃含有殘餘砷殺菌劑之水果,而導致肝硬化、血尿、神經痛及足部癱瘓等病症。台灣西南部一帶的烏腳病,亦可能是因為長期飲用含高濃度砷的井水所致。雖然這兩個例子與砷的人為環境污染無關,但砷威脅人體健康卻是不爭的事實。

近二十多年來,台灣工業、農業發展相當迅速,為防止砷污染水體,經由水生物累積,而威脅人體健康,首先應了解砷在台灣之流用情形及其污染途徑,方能防治砷污染。本文就砷製品、用途及污染途徑、含砷殺菌劑和威脅人體健康等問題做一調查解析,以便供環境保護者參考。

台灣使用之砷製品

台灣不產砷,所有的砷製品都由國外進口。主要進口的砷製品有氧化砷、砷酸及砷酸鹽等類,年進口量達29萬多公斤(見表一)。

砷在台灣之工業用途及其污染途徑

如表二所示,砷在台灣的主要用途為玻璃、殺菌劑及木材防腐劑等的製造。

一、玻璃製造

三氧化二砷等是光學玻璃、藝品玻璃、電視機映像管玻璃等製造的必要原料。砷在這些玻璃的製造過程中,可使玻璃原料均勻熔融,亦可防止氣泡產生或除去氣泡。砷還能增強玻璃的折射和反射輻射線效果。

製造玻璃時,加入三氧化二砷等配料時,會揚起細微的砷粉塵,可用除塵器回收再用。成品加工磨光時,含砷的玻璃粉屑,隨著沖洗水排入附近的環境中。不過,這些粉屑中的砷已被玻璃的其他原料裹住,不會溶入水中。因此,玻璃製造業不致造成砷污染。

二、殺菌劑製造

目前本省含砷殺菌劑的製造可分二類:一類是原體的製造;另一類是原體的加工。

原體的加工是依照配方,將原體加水或其他添加物。成品包裝後,經農藥銷售商直接賣給農戶使用。原體的加工過程中,除了無意間的漏失,破罐流失以及清洗桶中的殘餘含砷殺菌劑外,不會造成砷的環境污染。

原體製造是把原料(如三氧化二砷或砷酸鹽和硫酸二甲基或硫酸鐵等主料,與其他副料。)置於反應罐爐中作用,生成物就是含砷殺菌劑原體。在所有反應過程中,砷等化合物全部變成成品,不會污染環境。不過,如清洗裝藥之桶罐處理不當,可能會造成附近環境的砷污染。

農業用含砷殺菌劑

民國六十六年,本省所使用的含砷殺菌劑原體共計193,280公斤,換裝成供農業使用的含砷殺菌劑共計977,133公斤(見表三)。

含砷殺菌劑在本省的使用範圍,僅限於稻(包括高粱)紋枯病及水果病害二大類(見表四),其中以稻紋枯病的使用量最多。

目前台灣使用的含砷殺菌劑有五種(見表五),包括乳劑、可濕性粉劑和粉劑三類。其中以新阿索精和滅紋的使用量最多,共佔全部使用量95%以上。農業用含砷殺菌劑經噴灑植株後,便散失於田間。最後,這些含砷殺菌劑隨著回歸水流入江、湖、河等,再匯集流入海洋。水中之砷就經由複雜的食物鏈,累積在高營養階層的生物體中。

威脅人體健康

在砷化物中,以砷化氫及三價砷化物毒性最大。砷化氫易與血紅素結合,導致溶血性中毒。其他砷化物易與含硫系結合,使失去活性,阻礙細胞代謝作用。砷化物也會抑制某些腦細胞及心肌細胞的,使腦及心臟功能受損。

砷化物中毒嚴重者,會使神經麻痺,尤其對腳部伸肌的影響最為顯著,患者最後會喪失運動能力。砷化物中毒也會導致肝硬化及惡性瘤。

結論與建議

在前述問題的解析中,我們發現本省的砷污染,點源性(註一)工業污染比較輕,較易處理;非點源性(註二)農業污染比較嚴重,也較難處理。然而,砷確實對人體健康構成了威脅,為有效防治砷污染,應及早依法管制。管制步驟可依下列方式進行:

一、輔導用砷工廠,嚴防砷化物等意外散失,並回收洗桶廢水。

二、勸導生產不含砷之殺菌劑替代品。

三、建立正確的偵檢系統,分析廢水和食物的含砷量。

四、依照政府頒布的放流水標準,管理用砷工廠之廢水及廢棄物處理。

李錦地現任職於台灣省水污染防治所。

註一:點源(Point source)污染,指都市污水處理廠或工廠廢水處理後,即由一集中點排放。

註二:非點源(nonpoint source)污染,如農業方間為山間逕流,田間排水等均為一面之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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