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日期:1980、12 #期號:0132 #專欄:大家談科學 #標題:大家談科學 #作者:劉廣定 陳永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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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談科學 【摘要】「大家談科學」是為讀者闢的專欄,我們希望讀者就日常生活或是學習過程中發掘一些有趣的問題,自己試著給它一個科學的解釋,然後提出討論。我們誠懇地希望讀者們熱烈反應,藉著這一欄的篇幅,交換大家的心得。因為是個人的心得,所以不代表本刊的意見。 從「中國人最早發明鐘」談起─近五百年我國科技衰退原因初探之一 劉廣定 我們漫步街頭,看到「××錶」、「○○錶」等巨幅鐘錶廣告時,有多少人會知道世界上最早的自動機械鐘是中國人所發明? 過去的記載都以為機械鐘是十三世紀末期歐洲人首先發明的,但近人考證結果(參考李約瑟所著「大滴定」)發現在十一世紀的末期,也就是西元1088年,北宋人蘇頌及韓公廉已在汴京(今河南開封)的皇宮裡,依西元725年唐人梁令瓚與一行和尚在集賢院所造「天球儀」及西元979年宋人張思訓所造「渾天儀」自動運轉的原理,建造了一座天文機械鐘樓。這鐘樓分三層,底層是齒輪機械,利用水力推動,每天轉一週,並按每天十二「時辰」及一百「刻」報時(其中有四個「刻」與四個「時辰」同時開始)。第二層是「渾象」即天體儀,最上層是「渾儀」即渾天儀,同時運轉。這個天文鐘樓稱為「水運儀象台」,除了水槽需要人工換水之外,其他完全自動。蘇頌所著「新儀象法要」中有其構造圖,約在二十年前英國人Christiansen與中國人王振鐸分別做過模型試驗,不但證明可行,而且計時頗準,每天誤差不到一百秒。 但是,這個「水運儀象台」的主要用途是觀測天文而非計時,所以並沒有推廣建造,也未加改進。我國古代在偏僻的農村裡「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用計時。城鎮中則用「滴漏」的方法計時,由「更夫」每晚「打更」,向居民報時。北宋後期名詞人周美成那闋有名的「少年遊」中,不就寫著「低聲問,向誰行宿,城上已三更,馬滑霜濃,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嗎?因為不用,故其造法也就逐漸湮沒了。有人認為蘇頌與韓公廉所造的鐘,對西洋鐘的發明有很大的影響力,但筆者不敢苟同。在中國都流傳不廣,外國如何學去? 後代的中國人並不是不會製造鐘錶。十七世紀後期,歐洲發明了利用單擺和發條運轉的鐘錶以後,很快也傳入我國。雖然那些由洋商帶來的「西洋自鳴鐘」、「西洋懷錶」,在那時只是帝王或一些貴族、官宦家的玩物,但是中國的匠人已能仿造。「清實錄」中就有康熙皇帝命工匠製成了西洋鐘之後通知臣屬「今後不必再進」的記載。我國歷代帝王之中,康熙皇帝是最有科學頭腦,也是很關心民生疾苦的一位,他為什麼不推廣製造這種對大眾生活都方便的器具呢?管見以為從這件事就可了解一些近五百年來中國科技衰退的原因。 中國地大物博,不乏各種資源,古代一向採取自給自足的小型農業經濟政策,幾乎對外國無所需求,故與外國接觸不多,形成一個相當封閉的社會。漢民族雖經常遭受鄰近「異族」的侵略,但這些「異族」的文化知識水準均低,無論統治了一部分或整個中國後,都反被漢族所同化而變成華胄的一分子。因此造成中國人輕視蠻夷之邦,排斥外來思想與文化的心理。歷代的專制統治者只是想能讓百姓吃飽、不造反,則可永遠保有江山,並未想到求進步、求發展。他們並不希望民生變得更富庶,對能讓大家方便省事或產生好奇心的「淫巧奇物」也加以排拒。原因是假如天下黎民都不必為衣食而終日辛勞就可過著很舒適的生活,再加上有新式靈巧器具的刺激,飽暖不但思淫欲,還會在空閒時間去思考別的。若因而對統治者所作所為有了意見,則「江山危矣」!因此筆者認為,這幾百年來專制統治者為了鞏固政權,驅使民眾操勞終日以換一飽的做法,不但導致科技衰退,更妨礙了創造與發展的能力,以致國力日弱。 中國古代很少有「征服自然」的觀念,有人拿「愚公移山」的故事來說明「人力勝天」其實是錯的。愚公及其子孫並沒有靠他們的「勞力」把山移成,而是「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於帝,帝感其誠,命夸蛾氏二子負二山,一厝朔東,一厝雍南,自此,翼之南,漢之陰,無隴斷焉」(列子湯問篇)。因為過去認為人力不能勝天,所以並不想深入了解自然現象,或與自然現象對抗。但是我們現在一定要相信「人力勝天」,不過這個「力」是「毅力」與「智力」。「鐘」的誤差從每天約一百秒的「中國鐘」,進步到每天約萬分之一秒的「石英錶」,甚或每天約百萬分之一秒的「銫原子鐘」,靠的是科學與技術的累積,而不是別的。如要科技進步發達,則好學不倦與慎思明辨是不可或缺的。 陳永璣 學位制度,起源於義大利,所以博士的拉丁文doctor 成為世界通用的名辭,最初原意是教師。碩士的拉丁文是magister,英文是master,法文是licenciée,原來字義也都是教師。如果當初譯成博師碩師,最為相宜。「肄業期滿,考試及格,依法授予學位文憑」,就是說「學而優則教」,發給教師執照一張,證明合格也。正式畢業者,發給讀得學位(earned degree);未正式讀得學位者,因在職久教成良師,勝任愉快,僉認具有同等實學,則授予名譽學位(honorary degree)。窮源竟委,兩種學位的起因,原意是在證明教師合不合格,便利有關社會人士的教育評鑑也(美國、英國、西德沒有教育部)。 學位文憑,原是教師合格執照而已。後來因為這種合格執照,發給機構是高等學府,審查比較慎重公允,獲得社會信仰敬崇,掛在客廳裡,印在名片上,都是很光榮很體面的頭銜。苟青年時代沒有讀得博士學位,中年功成名就之時,拿到名譽博士學位也錦上添花,求之不得!這種已有七八百年歷史的制度,自然因時因地會有變化,慢慢變成敦睦邦交時,送給對方外交官之用;變成募捐興學時,送給百萬富翁之用;變成文化交流時,送給他國藝術家之用;變成攏絡高官時,送給政治顯要之用;……。但是千萬不要誤會或忽略,原來那個「在職久教成良師,僉認同等真才實學」,仍舊理由存在,仍可授予名譽學位的,不但甲校可授予,乙校也可授予,變成一人而得數校的名譽博士學位者,實例不勝列舉。 北伐以前國立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先生,抗戰時代國立中央大學校長羅家倫先生,遷台之後國立台灣大學傅斯年先生,這三位是「各領風騷數十年」的教育思想家。這三位教育權威,都沒有讀得博士學位,也都沒有名譽博士學位。我曾到私立普林斯頓大學葛思德圖書館,及私立史丹福大學胡佛圖書館,借閱他們的寫作及文集,也沒有看到他們關於這種問題的文章,很顯然他們似未關心這種問題。 美國是博士教大學,碩士教中學,學士教小學,有例外但百分比不大。所以如果我們教育部以此來實行教育評鑑的工作,必有問題。但是,以博士學位為大學教授的標準之一,本是對的!因為具有博士學位表示接受過相當程度的訓練(當然野雞大學的濫學位除外)。但標準之二呢?教育的評鑑不重視學位是不對的,但只看重學位,不看重其他成就與研究成績也不對。誰有責任?誰來輔助設法,使具有真才實學的良師精神不受打擊呢?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能夠審查資格,但無權授予名譽學位。中央研究院也沒有授予名譽學位的權力。國立大學有此權力,也可能有興趣來解決此問題,而且,對於全國中學小學教員的名譽碩士、名譽學士的問題,也可以授與。 賽珍珠(Pearl S. Buck)在私立藍馬女子學院(Randolph -Macon Woman's College)讀得學士學位後,到南京私立金陵大學教英文,時常發表寫作。任教五年後,美國私立耶魯大學給她一個名譽碩士學位,不是名譽博士學位。這是她未成名時的雪中送炭,不是獲得1938年諾貝爾文學獎後的錦上添花。不過本文談的,主要是博士學位,對名譽碩士學位及名譽學士學位,暫予從略。但是一理通,百理同,我們今日若能解決名譽博士的問題,他年自然有人去為中小教員加油打氣。 我認為教育部似可指定某幾個較具水準的大學,成立一個名譽學位審查委員會,接受並審查大學教師的申請,初審通過,彙送教育部學術審議委員會複審通過,於年年教師節由各校校長授予名譽博士學位。如此這般,我們高等教育或大學院校的教育評鑑、教師水準符合各國通例,仍以博士學位為一項標準,就沒有什麼可笑,而且也可以鼓舞某些具有真才實學者的良師士氣! 以上美好的構想,如果執行不善,反而會變成一種浮濫的可怕弊端,因此問題變成如何來客觀且有效地審查真才實學?這是最重要的,而且也是關係整個制度成敗的關鍵所在。那就是,「才」要真到那種程度,「學」要實到那種田地,方能授予名譽博士學位?這是證明名譽博士與讀得博士,具有同等學力,能夠勝任同樣課程,能夠進行同樣研究,能夠產生同樣貢獻而已,所以審查標準,不能訂得太高,也不能訂得太低,否則任何一方面的博士,都會提出抗議的。要不要也用博士統考(doctoral general examination)的題目考一考呢?要不要審查申請人的著作呢?要不要考第二外國語呢?要不要口試呢?要任教幾年的經歷呢?………值得審慎考慮的問題有一大籮筐之多,要非常非常地謹慎設計與處理。我相信如果我們有個完善公允的名譽博士學位的授與制度,一定能夠安慰真才實學者的貢獻,也能夠鼓舞在職久教者的努力。 因為十一月十九日台灣省政府林主席於視察淡水水筆仔紅樹林後,發表所謂「兩全其美辦法」之意見,本刊編輯委員、編輯顧問及社務委員王亢沛、林仁混、林飛棧、林銘崇、武光東、吳瑞碧、吳國鼎、周成功、宓世森、洪萬生、張一蕃、張昭鼎、彭旭明、萬家茂、曾惠中、黃榮村、黃仲嘉、楊國樞、楊覺民、蔡清彥、盧志遠、賴昭正、劉源俊、瞿海源、譚天錫等二十五人曾於當日投書中央日報(翌日刊出),提出數點看法: 一、竹園水筆仔已獲國際學術界的重視,行政院院長於今年三月五日亦已下令保護,觀光局且正規畫生態保護區中;如省縣有關機構以築堤建屋為理由而破壞之,不僅將影響政府威信,且將使我國之國際聲譽受損。 二、根據專家的研究,竹園水筆仔紅樹林是目前世界上分布最北、生長最良好、面積最大的紅樹林純林,且為本省水筆仔之母樹林,它已形成一穩定平衡的生態體系,為其他地區零星的水筆仔無法相比;八里的水筆仔面積小、生長差,且在逐漸萎縮中。因此,不論是將竹圍水筆仔面積縮減或在八里填土種樹,實際上都將毀滅水筆仔,無法達到保存之目的。 三、淡水附近有許多可供開發國宅之土地,我們難以理解何以省縣有關機構一定要利用竹圍水筆仔這塊地方。內政部營建司就認為「臺北地區並不缺乏國宅用地,缺的是決心……」(見科學月刊今年九月號四十二頁)。 四、林主席說「水筆仔沒有任何經濟價值,更不會有人把水筆仔作為觀光的主要目標。」若此語屬實,何以觀光局要規畫竹圍為具教育、研究、生態保護及遊等多重目標之保護區?我們能說觀光資源的開發沒有經濟價值嗎?目前許多國家皆在努力保護及開發研究紅樹林。 五、環境保護是一個全民應該重視的問題,是牽涉到我們將來要過什麼樣生活的大問題。我們不能只考慮眼前的利益,而破壞自己及子孫的生活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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