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 內容大意:
這本書主要是敘述一位年輕人,在社會中體驗到現實和理想的距離,在人生中遇到挫敗之後,一個偶然的機會之下,和他十六年前在大學時的老師相遇,這一位年輕人,也就是本書的作者,而他的大學老師-墨瑞,是一位布蘭迪斯大學心理學的教授,再被證實罹患了肌萎縮性脊隨側索硬化症,也就是一班人口中的ALS,這是一個會慢慢侵襲全身,最後導致窒息死亡的疾病,書中有如此敘述道:「ALS就像是蠟燭一樣,他把你的神經熔化掉,剩下你的身體就像是一攤臘。這種病常從腳部發作,逐漸向上蔓延,你會無法控制大腿肌肉,所以你再也無法站立;你會無法控制軀幹肌肉,所以你再也無法坐直;到了最後如果你還活著,你要在喉嚨上穿一個洞,靠一跟管子呼吸,而你的神智完全地被禁閉在軟趴趴的臭皮囊,直到死亡。」然而,這麼可怕的疾病,並沒有影響他對人生的態度,而這次相遇,他的老師在生命中最後的幾個月裡,幫作者上了十四堂星期二的課,這次,課堂上的學生只有他一個人...這就是這個故事的開端。
心得:
米奇曾經問教授:「若是有一天您是健健康康的,您最想做什麼?」,他的老師墨瑞回答道:「我會早起,做做運動,吃頓田餅配茶的美好早餐,出去游泳...。」一個生命剩下不到數個月時間的人,對於他僅有健康的一天,竟是如此簡單平凡,不是去追求金錢,愛情或是權力,而是如此單純的一天,而生命的本質本來就是如此,不是嗎?今日追求金錢愛情權力,而到明日卻發現這是一場空,人生苦短,一味地去追求這些倏呼即逝的東西,有必要嗎?今天要是有一樣東西在我的生命中很重要,但他明日或許就會消失了,我能阻止他消失嗎?答案是否定的,而時間會因此停止嗎?答案卻也是殘酷的否定,生命是如此的無常,而簡單和平凡,卻成功闡述出生命的精義。
而令一個令我印象很深刻的,是莫瑞的想法,他說:「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會死,但沒有人把這當真,所以我們對死亡都是在欺騙自己。」或許這個世界上沒幾個人和墨瑞一樣,知道自己會死,而隨時準備要走,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死亡是一種很遙遠的字眼,但他實際上並不遙遠,無時無刻都伴隨在你我身邊,一直要等到臨死前的那一刻,才懊悔未能把握短暫的生命,這是上又有多少這種迷途上的羔羊呢?而年輕人常抱持著我還年輕的想法,殊不知世事無常啊!能看到明天的朝陽,其實也是一種簡單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