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3月243期上一篇

#發行日期:1990、3

#期號:0243

#專欄:讀者•作者•編者

#標題:讀者•作者•編者

#作者:

 

 

 

讀者•作者•編者


編輯先生:

您好!讀了最近一期的《科月》,覺得它實在值得推薦,也祝福於未來《科月》更成熟、茁壯。

對於最近二期的二篇文章,敝人有點小小的意見:七十九年元月號吳大銘先生之文中「水成岩」一詞,似乎宜改「沈積岩」為佳。此外,七十八年十二月號蔡義本先生之大作中,出現了約五次如「規模多少多少『級』」(例:規模7.1級)之語,此『級』字不應該出現。蓋地震規模(earthquake magnitude)與地震強度(earthquake intensity)代表意義不同,文中當指前者。我想編輯先生手邊應很容易找出有關此二者之定義資料,原因不再贅述。

有感於國內地科教育相當不上軌道,而傳播媒體又未能做好正確的報導(以前聽過如「芮氏『地震儀』5.6『級』的地震」等莫名其妙的播報),水準頗高如《科月》這樣的刊物,也許可以為普及地球科學方面知識發揮某種程度的功效。也希望多看到這類的文章。謝謝!祝

        新年快樂

讀者     蔡金河敬上 79.1.20

(師大地科系四年級)

蔡同學:

《科月》總編輯囑我回覆你的來函。本人深感你閱讀《科月》的仔細,你的意見相當值得注意。有關吳大銘先生在元月號提到之「水成岩」一詞,是應改為「沈積岩」。「沈積岩」包括在水中沈積,和在陸地上因風送物質堆積而成的地層,黃土高原就是後者的一個例子。不過以沈積岩的體積來說,絕大部分是在水中形成的,因此過去曾使用「水成岩」一詞,然而也有火成岩是在海中形成的,如:中洋脊和海底火山,所以,後來才以「沈積岩」取代「水成岩」。吳先生旅居美國多年,故沿用過去在台灣所學之中文用詞。

關於蔡義本先生去年十二月號一文中,地震規模以一數字並在其後加一「級」字來表示(如7.1級)。這不能說是一項錯誤,加不加「級」,是見仁見智,基本上均讓人了解其意義。如果我們有學術團體或機構,能對外來語的中文用辭予以統一,則可避免許多爭議。至於來函提到,許多傳播媒體,對地震規模有如「芮氏『地震儀』5.6『級』的地震」之報導,個人認為以「芮氏規模5.6的地震」較為達意。

值得注意的是「規模」不應與「震度」相混。規模是與地震所釋出的動能相關(也就是規模與地震動能的指數成正比),而震度是以各地區受到地震損害的情形而定。在實際計算規模時,可以利用某一特定類型的地震儀,所接收到的某種震波的振幅為標準。如:,M是規模,A是振幅。其比例常數,則與震源的距離有關,地震越近,則常數越小。當然也有其他各種計算方式,所以地震規模之決定,常因所使用之資料與計算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數字與名稱,芮氏規模僅是其中一種。「震度」的大小依損害程度分為6級,各地的震度則不止與地震的能量有關,與地震的遠近、深淺及岩層構造、局部的地質,都有關係。

本人認為《科月》在文章取材和編輯方面,均具有相當高的水準,因此可讀性很高。當然,疏失難免,有賴讀者之指正。祝

     學安

中研院地球科學研究所

                                                               葉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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